各位家长朋友:
近期,一些县域外学校违反省、市招生政策规定,擅自在我县违规招生、无计划招生、抢挖生源,严重扰乱了我县招生秩序和教育秩序,为认真贯彻执行省、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文件精神,现对2023年平乡县域外学校违规招生录取学生学籍处理办法公告如下:
1.对未经邢台市教育局批准,擅自从我县招生的县域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,一律不予办理所违规录取学生的学籍转移手续,学生将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。
2.对邢台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县招生的学校,如不在邢台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招生学校名单之列,未经邢台市教育局统一录取的学生,一律不予办理学生的学籍转移手续,学生将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。
3.对邢台市域内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县招生的学校,凡未及时向我县书面提供本校在我县招生计划、违反招生政策规定、无序招生、选拔招生、扰乱我县普通高中正常招生秩序的,招生录取结果我县将不予确认,并不予办理学生的学籍转移手续,学生将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。
4.个别学校无招生计划,却在我县招生,将无法注册初高中学籍。小升初学生无法注册初中学籍,将无法正常参加中考,普通高中不能招生。初升高的学生,将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,将在普通高中就读的三年期间不能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、无法正常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普通高考。
5.以上因违规招生所导致的后果,由招生学校和学生家长共同承担。
咨询电话:
平乡县教育局:0319-7861099 0319-7861785
平乡县教育局
2023年7月15日
咨询电话:19131135565 15075965565